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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02月25日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要求(附件1),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通知》第三点“培育条件”的中小企业。主导产品应聚焦《通知》明确的重点领域,优先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择优向我厅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三、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同时,应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网上填报,按照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1年4月28日至5月6日期间上传。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线上填报材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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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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