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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宝安区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2015年05月13日
  • 各街道办、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府办[2013]15号)及有关产业政策文件,我局计划于2015年5月18日起开展2015年度宝安区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在宝安区(不含龙华新区、光明新区)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宝安区现代物流业资助操作规程、服务外包业奖励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见附件1,含申请表格)。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预申请—窗口提交材料—业务部门进行审核”,具体申请操作参见申报指南(见附件2),网上预申请及预约操作参见网上预审指引(见附件3)。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本次申报采用集中申报,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6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海关大厦15楼13号窗口(请于提交材料前登陆区政务服务办进行网上预约),窗口咨询电话:88886789。

    (三)业务联系科室:宝安区经济促进局服务业发展科。咨询电话:27660683,27849713。

    四、其他事项

    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及深圳市优惠政策清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本年度对制造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奖励操作规程、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操作第十条第(2)款关于税收分成奖励停止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操作规程汇总(含申请表格);

    2、申报指南;

    3、网上预申请及预约指引。

    (联系电话:服务业发展科,27660683、27849713。)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5月8日



    附件下载:·附件1:宝安区现代物流业、服务外包业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含申请表格)
    附件下载:·附件2: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附件3:网上预申请及预约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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