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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 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7年05月15日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于5月15日开始,现将我市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填写。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含已公示的2016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优先推荐。已获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予推荐,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申报项目的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及要求见附件4),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申报。

五、推荐时间安排

(一)政务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5月15日9:00。

(二)申报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23:59;

(三)推荐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23:59;

(四)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7:30。

六、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备齐书面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正式版须经推荐单位同意推荐方可打印。附件应清晰,可以是扫描件或原件,其中《推广应用证明》、《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必须提供原件,且《推广应用证明》须有应用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二)请务必于6月21日(星期三)前交至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七、获得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个人),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我委将给予配套奖励。

八、联系电话:88103475、88102264、88102159。

 

附件:1.广东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

      3.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4.公示内容和要求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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