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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贸信息委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示范)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
2017年11月07日

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7〕159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科〔2012〕177号)、《深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6〕217号)和《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计划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中小字﹝2012﹞91号)的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专项审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2017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示范)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共资助307家企业(见附件),资助金额合计5000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企业凭本通知于2017年11月10日前,到市中小企业服务署申请办理资助资金拨付手续。

二、各有关企业收到资助资金后,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三、各有关企业应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经验总结,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示范)小型微 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表

(联系人:李清义,电话:83051495)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2017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示范)小型微 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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