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补充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2019年12月05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经区政府批准, 现决定按程序安排资助资金共计58.6432万元,对深圳市新观点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予以资助(详见附件)。
区科创局将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同时,请各有关企业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补充资助项目资金安排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19年宝安区检验检测类科技创新券资助补充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