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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修订)
2021年12月29日
2021 年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修订)
(一)盐田区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申报指南.................................... 2
(二)盐田区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统计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 6
(三)盐田区资助创业投资机构引荐科技型企业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11
(四)盐田区资助科技创业项目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16
(五)盐田区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租项目申报指南...................................... 21
(六)盐田区资助企业研发投入项目申报指南.................................................. 25
(七)盐田区配套资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0
(八)盐田区配套资助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35
(九)盐田区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39
(十)盐田区资助省级创新平台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43
(十一)盐田区配套资助市级创新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47
(十二)盐田区配套资助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52
(十三)盐田区资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56
(十四)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建设和场租项目申报指南.................................. 61
(十五)盐田区资助利用政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申报指南.......... 68
(十六)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运营绩效项目申报指南...................................... 73
(十七)盐田区配套资助孵化载体市级认定项目申报指南.............................. 78
(十八)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国家级认定省级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82
(十九)盐田区资助创新创业活动和赛事项目申报指南.................................. 86
(二十)盐田区资助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94
(二十一)盐田区配套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98
1(一)盐田区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盐田区企业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
予30万元奖励;非首次通过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上一年度在盐田区发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并已获
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2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3(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4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5(二)盐田区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
到规模以上统计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首次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并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在盐田区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
上统计标准并依法报送统计报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同一家企业只能在盐田区获得一次奖励,已根据《盐田区
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深盐府规〔2020〕1号)获得
“加快培育规模以上企业项目”扶持的企业,不予重复奖励。规模以
上企业发生更名的,或规模以上企业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又再次达到规
模以上统计标准的,不予重复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6(二)企业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首次在盐田区达到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统计标准
并依法及时报送年报、季报、月报统计报表。2021 年上半年受理 2021
年统计关系首次纳入盐田的规模以上国高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统计标准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
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
从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2.在国家统计直报系统填报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年度《财
务状况》、申报日期前最近一个月《财务状况》(单位盖章);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8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9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10(三)盐田区资助创业投资机构引荐科技型
企业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创业投资机构将最近2年投入股权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引荐到
盐田区,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创业投资机构按经核定的项目风险投资额的1%给予
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同一创业投资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
2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投资机构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工商注册地在深圳市,不限注册地址在盐田区。
3.创业投资机构将 2019 年 9 月以后由本机构直接投资 500 万元
以上股权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引荐到盐田区。
(二)被引荐科技型企业
1.落户盐田区满 1 年并正常经营。
112.属于广东省或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创业投资机构引荐
科技型企业落户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的备案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投资协议复印件(投资协议签署时间必须早于被投资
科技型企业落户盐田时间);
123.申报单位对所投资科技型企业的投资付款凭证(投资协议签署
后 3 个月内付款);
。。。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13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14(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15(四)盐田区资助科技创业项目落户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从港澳地区的知名高等院校科技转移和创业服务机构、科技园、
科技孵化器毕业的科技创业项目落户盐田区设立法人企业,项目团队
具有核心技术成果且企业实际运营满1年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及研发
费用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经核定给予企业落户盐田区首12个月在盐田区发生的
办公场地租金50%、最高10万元资助,以及研发费用的50%、最高30
万元资助。优先扶持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港澳地区的知名高等院校科技转移和创业服务机构、科
技园、科技孵化器毕业的科技创业项目落户盐田区设立法人企业。
(二)项目团队具有核心技术成果且企业实际运营满 1 年。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6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科技创业项目落户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属于港澳地区的知名高等院校科技转移和创业服务
机构、科技园、科技孵化器毕业的科技创业项目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项目团队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
或授权使用协议;
3.申报单位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租金发票复印件;
。。。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18→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9(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0(五)盐田区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租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盐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费用补贴资
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给予申报单位上年度在盐田区发生的办公研发场地租
金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40%,第
三年补贴3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为经广东省或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型
中小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最近2年获得单轮2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或者
最近2年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
21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场
租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最近2 年获得单轮2000 万元以上风险投资证明材料,
包括申报单位投资协议、投资入账证明等文件复印件,或者最近 2 年
获得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证明材料;
222.申报单位的场地租赁协议、租金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23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4(六)盐田区资助企业研发投入项目申报
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符合税务部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上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盐田区企业和单位,分档次给予研发投
入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对申报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总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3% 以上至 6% 的,给予上年度
经税务部门备案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 的奖励。
(二)对申报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6% 以上至 10% 的,给予上年度经
税务部门备案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 的奖励。
(三)对申报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10% 以上的,给予上年度经税务
部门备案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 的奖励。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最高奖励 100 万元,其他企业和单
位每家最高奖励 50 万元。
25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满一年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等)。
(二)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 500 万元及以上(以税
务报表数据为准)。
(三)申报单位符合税务部门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且已填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
惠明细表》。
(四)申报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 3%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企业研发投入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企业提交税务部门的《研究开发费用企
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2.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明细表》(盖单位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
(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
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
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特别提醒
申报单位申请书中研究开发费用应与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
审计报告中的研究开发费用保持一致。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27(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28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9(七)盐田区配套资助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扶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技术攻关
项目、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和深
港创新圈项目)进行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按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技术攻关项目
每个最高资助150万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每个最高资助100
万元;基础研究项目每个最高资助50万元;国际科技合作和深港创新
圈项目每个最高资助50万元。同一单位此项资助每年合计不超过300
万元。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计划项目有验收要求的,在科技计划项
目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后予以资助。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
等)。
30(二)申报单位在 2017 年 5 月以后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扶持的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包括:技术攻关项目、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
基础研究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和深港创新圈项目),需要验收的项目
于上年度验收通过,不需要验收的项目所获得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资金已于上年度到位。
(三)申报单位应为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资助市级科技计划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或项目公示通知等文件复印件
(验原件)、需要验收的项目提供验收通过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获市级资助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复印件
(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32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33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34(八)盐田区配套资助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级省级科
技项目配套扶持,并在上一年度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按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国家级项
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单个省级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同一单位此项
资助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
等)。
(二)申报单位在 2017 年 5 月以后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
家级省级科技项目立项,并获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配套资助。
(三)项目设在盐田区且上年度通过验收。
五、申请材料
35(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资助国家级省级重
大科技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国家和省项目下达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拨款经费进账凭
证(银行回单)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验收通过文件复印件
(验原件);
2.获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资助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资金
36进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37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38(九)盐田区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国家重
点实验室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盐田区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
类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奖励。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盐田区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国家重点
实验室。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评
估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39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被国家科技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证明
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40(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41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42(十)盐田区资助省级创新平台评估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省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
业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盐田区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
良好类的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进行奖励。优秀类每个奖励50万元,良好类每个奖励30
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体
等)。
(二)申报单位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
类的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
43服务企业。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省级创新平台评估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省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44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45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46(十一)盐田区配套资助市级创新平台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基础研究机
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市级创新平台和
载体立项扶持,或者获得市发展改革部门关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
程实验室)、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立项扶持,项目设在盐田
区且上年度通过验收的,按获得市级资助的50%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按获得市级资助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
200万元。同一单位此项资助每年合计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
等)。
(二)申报单位在 2017 年 5 月以后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诺
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基础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47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市级创新平台和载体立项扶持,或者在 2017 年 5
月以后获得市发展改革部门关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立项扶持。
(三)项目设在盐田区且上年度通过验收。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资助市级创新平台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48(二)项目材料
1.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基础研究机
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市级创新平台和
载体立项扶持,或者获得市发展改革部门关于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工
程实验室)、市级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立项的认定文件复印件(验
原件)、验收通过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获得深圳市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经费进账凭证)复
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49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50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51(十二)盐田区配套资助深圳市院士(专家)
工作站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通过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评审的单位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在工作站
通过市科学技术协会终期评估后,按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100%给予资
助,每个工作站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体
等)。
(二)申报项目通过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深圳市院士(专家)工
作站终期评估且获得项目验收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资助深圳市院士(专
52家)工作站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获得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文
件复印件(验原件);
2.获得深圳市资助的证明材料(含资助文件、经费进账凭证)
复印件(验原件);
3.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验收材料复
印件(验原件)。
53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54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55(十三)盐田区资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
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经区政府审定的由内地和港澳知名高校、知名科研院所在盐田
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对不超过 10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面积给予租金全额补贴,
补贴标准不超过同类物业市场租金水平,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二)对享受租金补贴的场地面积给予实际装修费的50%一次性
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750元。
(三)对经核定的上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给予5%奖励,每
项成果转化奖励最高20万元,每年合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以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为主要业务,近 1
56年开展了实质性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促进科技成果向盐田区企业转移和转化、活跃盐田区技
术市场交易,且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先予以支持。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服务机构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请场租补贴
场地租用费用产生的票据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
2.申请装修费用补贴
装修费用支出的票据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
3.申请上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奖励
(1)技术转移项目产业化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与技术受让方签
订的技术合同的复印件(验原件),技术受让方已组织实施转移的项
目报告(如有请提供);
(2)签订的技术合同应在上年度经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认
定登记,提供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上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收入(中介服务收入)银行进账证明
的复印件,以通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为依据。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如有虚假,我区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
区诚信负面清单,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58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评审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60(十四)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建设和场租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或经区科技创新局评
审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给予运营方项目建设投资的50%一次性扶持,孵化器最高
扶持100万元,众创空间最高扶持50万元。获得多级科技主管部门认
定的,仅限享受项目建设资助一次。
(二)给予运营方实际入驻企业和项目支付租金的30%补贴,连
续补贴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每月25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或经过区科技创新局评审认定。
(三)近一年按时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火炬统计报表。
61(四)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评审,认定为盐田区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1.孵化器运营时间满 1 年(自首个在孵企业签约入驻起至申报日
期);
2.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有完善的孵化器运营管理体系和孵
化器服务机制;
3.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
公共服务面积)占 75%以上;
4.拥有提供孵化服务的专业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具有集
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资源对接
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 3 家以上,创业导师 2 名以上;
5.在孵企业不少于 10 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3
家;
6.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50%
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30%;
7.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 300 万元,
并至少有 1 家在孵企业获得孵化器的投融资;
8.在孵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入驻时间不少于 3 个月,且不
超过 48 个月;入驻时距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 24 个月;企业注册
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本孵化器场地内;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要
求,或主要从事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规定
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活动。
(五)众创空间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评审,认定为盐田区级众创
空间:
1.众创空间器运营时间满 1 年(自首个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签约
入驻起至申报日期);
622.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3.场地面积不低于 500 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 30 个创业工位,
并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
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75%;
4.拥有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专职人员不少于 2 人;具
有集成化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咨询、创业辅导等各类创业服务,
签约科技服务机构 3 家以上,创业导师 1 名以上;
5.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不少于 10 个,已入驻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入驻时限不超过 24 个月;
6.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新注册为企业的数量不少于 5 家,或每年至
少有 1 家初创企业获得投融资;
7.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
于 4 场次。
(六)已获得盐田区配套资助孵化载体市级认定资助的,不得申
请本项目的孵化载体建设投资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孵化载体建设和场租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请盐田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认定
(1)创新创业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上年度 12 月份专
职管理团队社保清单;与 3 家以上科技服务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
件,创业导师名单及介绍;
(2)孵化器的投融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孵化器拥
有种子资金或合作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
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孵化资金的文件等),至少 1 家在孵
64企业获得投融资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3)在孵企业或入驻项目材料,主要包括:在孵企业和创业团
队清单(名称、主要业务、成立时间、入驻时间、使用面积、企业资
质、融资情况),入驻协议的复印件,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初创企业公章),入驻创业团队项目简介(创业团队负责人签字);
(4)在孵企业申请专利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列出
清单);
(5)众创空间开展创业服务活动、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的证明
材料,主要包括:每年开展不少于 4 场次的活动方案、议程、照片等。
2.申请项目建设投资资助
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项目建设投资的合同及发票,包括装修费、基
本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购置费。合同及发票日期应在孵化器或众创
空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前 2 年内,或者申请盐田区级
认定的前 2 年内。
3.申请租金补贴
上年度在孵企业或入驻创业项目实际支付给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运营机构的场地租金的入账证明以及运营机构开出的发票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
(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
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
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65(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评审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66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67(十五)盐田区资助利用政府物业建设科技
企业孵化器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经区政府审定,符合条件的知名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可利用区政
府物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并给予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建筑面积不超过1万平方米,一次租期最长3年,第一年向
运营方免收租金,第二年起按上年运营绩效确定租金减免比例。
(二)按简单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或按运营方投入的实际装修费
给予全额扶持,扶持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1500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
(二)经盐田区政府同意的,由知名科技孵化器运营机构建设
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
68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利用政府物业建设
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请租金补贴
69(1)孵化器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加盖公章的租金支付明细表及发票复印件。
2.申请装修费用补贴
实际装修支出的清单及票据复印件(验原件),按照明细表填写
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
(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
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
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业务科室进行书面审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
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评审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深圳市科技专
家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70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71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72(十六)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运营绩效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进行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在孵企业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予运
营方3万元奖励。
(二)在孵企业被收购或被兼并或首次获得单轮300万元以上至
1000万元风险投资的,按每家给予运营方3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单轮
1000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的,按每家给予运营方1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获得国家、
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或经盐田区科技创新局评审认定;
(二)申报单位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73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孵化载体运营绩效
项 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74(二)项目材料
1.在孵企业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证明材料。
2.在孵企业或者项目获得被收购或被兼并或首次获得单轮 3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或首次获得单轮 1000 万元及以上风险投资的
投资额度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在孵企业或项目的投资协议、投资入
账证明、被投资企业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75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76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77(十七)盐田区配套资助孵化载体市级认定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上年度获得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资助的给
予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按所获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同一单位此项
资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二)申报单位运营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已于上年度获得市科技
主管部门认定资助。
(三)已获得盐田区关于孵化载体建设投资资助的,不得申请本
项目资助。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78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资助孵化载体市级
认定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运营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上年度获得市科技主管部
门认定的证明文件;
2.申报单位运营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上年度获得市科技主管部
门认定资助的财务入账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79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80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81(十八)盐田区资助孵化载体国家级认定
省级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
空间和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和众创空间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控制。
(一)对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
众创空间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对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科
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二)申报单位运营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应当在上年度获得国家
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或者在上年度获得
82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孵化载体国家级认
定省级评估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请国家级孵化载体认定奖励
申报单位上年度获得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和众创空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省级孵化载体评估奖励
83申报单位上年度获得省科技主管部门评估为优秀类、良好类的科
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业务科室进行书面审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
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84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85(十九)盐田区资助创新创业活动和赛事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在盐田区开展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赛事,事前经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审核同意的给予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
(一)事后按活动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资助,活动投入费用
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会务费、重要嘉宾费、服务人员劳务
费等活动相关费用。与盐田区政府或市级部门共同举办的项目最高资
助100万元,其他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
(二)该项资助受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该项目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一年集中受理一次,如当年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数量过多,实际资助
比例将根据该项目预算总额进行调整。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单位举办的活动或赛事事前经深圳市级部门、盐田区
政府或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同意。
8687
(三)在上年度,活动或赛事在盐田区已经按期举办。
五、备案指引
(一)在活动或赛事举办前,申报单位应填写《盐田区科技创
新创业活动和赛事备案申请表》,并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书面提交下
列备案材料: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复印件。
2.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活动负责人及活动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活动总体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名称、起止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等。
2)主题及内容简述。
(3)规模:参加人员总数、拟邀请重要嘉宾名单。
4)资金投入预算: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会务费、
重要嘉宾费、服务人员劳务费等活动相关费用额及合理的测算依据或
参考标准。
4.盐田区科技创新局要求提供备案申请表等材料。
以上备案表及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加盖骑缝章。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在收到全部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审定是否同意备案,并根据有关情况对活动规模、资金投
入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申请与盐田区政府共同举办的项目,盐
田区科技创新局将按流程报区政府审批。
六、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创新创业活动和赛
事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经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审核同意备案的《盐田区科技创新创业
活动和赛事备案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项目获得盐田区政府或市级部门批复为共同举办
单位的证明材料(按需要提供);
3.加盖公章的项目投入汇总表(包含:序号、科目、金额<元>)
原件;
4.加盖公章的项目投入明细表(包含:内容、支出时间、用途、
金额<元><以发票为准>、记账凭证号码、票据在本材料中对应页码)
原件;
。。。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八、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九、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十、审核方式
89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项目财务审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费用支出的真
实性及合理性、合同等凭证材料进行审计,对明显超出市场平均价格
的费用提出核减建议,出具审计意见。区科技创新局根据审计意见,
决定对项目实际资助额。
十一、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二、收费
不收费。
十三、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四、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90(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二十)盐田区资助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在盐田区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和深圳市
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给予奖励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
别奖励50、40、30万元。
获得深圳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奖励40、30、20万元。
国家级、深圳市级均获奖者,按就高原则给予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项目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或深圳市级前三
等次奖励。
(三)申报项目与获奖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
94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四)申报单位承诺 5 年内不搬离盐田区。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企业项目 )》(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或深圳市级比赛名次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95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96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97(二十一)盐田区配套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
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盐田区人民政府,深盐府
规〔2019〕7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按所获市
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登记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
体等),且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
(二)深圳市对项目所获科技奖励的奖励资金已到位。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科技创新扶持项目申请书(配套奖励国家级省级市级
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98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证明材料(含奖励文件、资金进
账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2.市级奖励资金到账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
(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
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
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99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10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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