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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021年12月29日
2021 年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
申报指南
(一)盐田区资助市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
(二)盐田区资助药品生产和研究试验管理规范资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 6
(三)盐田区资助生命健康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10
(四)盐田区资助生物医药制品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16
(五)盐田区资助药品及医疗器械委托生产项目申报指南.............................. 21
(六)盐田区资助生物医药和健康类企业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25
(七)盐田区资助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29
1(一)盐田区资助市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
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研发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医疗器械,开展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相关产品成果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
关于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计划的新技术新产品资助、产业化资助、研发
资助等事后资助的单位给予配套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按所获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
资助20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
等)。
(二)项目相关产品成果在 2020 年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关
于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计划的新技术新产品资助、产业化资助、研发资
助等事后资助,且在申报日期前资助资金已到位。
2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市级生物医药
产业扶持计划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在 2020 年获得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关于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计
划资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包括资助文件、资金进账凭证
等(列出材料清单)。
3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4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56
(二)盐田区资助药品生产和研究试验管理
规范资质认证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企业或机构新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药品生
产规范(
GM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LP)、药品临床试
验管理规范(
GCP)资质认证的,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对盐田区企业或机构新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
于药品生产规范(
GM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LP)、药
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GCP)资质认证的,每项认证给予50万元奖励,
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科研院所
等)。
(二)申报单位新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药品生产规范
GM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L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7
范(
GCP)资质认证,认证日期在 2019 年 9 月 6 日之后。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药品生产和研
究试验管理规范资质认证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
系统: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
系统下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药品生产规范(
GMP)、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LP)、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GCP)资质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8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9(三)盐田区资助生命健康产业公共技术
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盐田区企业或机构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外提供检测、分析、
测试、生物资源与实验等服务,经区科技创新局组织评审认定,给予
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
(一)对实验室装修投资给予 50%、最高 100 万元一次性资助,
资助标准不超过每平方米 750 元。
(二)对所用仪器设备投资给予 30%、最高 500 万元一次性资
助。
(三)对经核定的上年度技术服务收入(剔除来自与本机构有关
联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的服务对象的部分),给予 10%、每年最高 100
万元奖励,同一平台此项资助不超过 3 年。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该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
10人资格的机构(含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社会团体等)。
2.平台具有开放性服务功能,主要在生命健康领域开展技术开发、
工程化研究、实验验证、检测测试、研究咨询与信息支持等服务;
3.平台的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定位明确,服务内容对推动产业技
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具有促进作用;
4.平台项目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其中专职研发或技术服
务人员不少于 10 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
与协调能力;
5.平台具备对外提供研究开发、检测、分析、测试等技术服务的
场地条件,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其中实验用房在 200 平米以上;
6.平台拥有研发、检测、分析所需的仪器、设备、专用软件等,
合计原值在 300 万元以上,其中软件原值不超过 40%;
7.平台有较高的研发费用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在 100 万元以上,
且研发投入占年度销售收入 5%以上;
8.平台已提供开放性技术服务 2 年以上,且上年度来自技术服务
的收入占申报单位总营业收入的 40%以上。
(二)平台项目如已获得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关于国家、省、市
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配套资助的,不得申报本项资助。经核实属
于重复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
规定》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生命健康产业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11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请实验室装修投资资助
实验室装修费用支出的合同、购买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
件(列出清单)。
2.申请仪器设备投资资助
仪器、设备、软件的清单(包括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
年份)、购买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3.申请上年度技术服务收入资助
(1)申报单位的股权结构,申报单位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2)上年度技术服务收入有关的合同(剔除来自与本机构有关
联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名单(至少 3 家)及联
系方式、服务收入进账证明材料(列出材料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13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评审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深圳市科技专
家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14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15(四)盐田区资助生物医药制品产业化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盐田区企业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注册批件的药品(中
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第
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自获得首次注册批件起3年内,
经审核或评审后按经核定的该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盐田区企业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注册批件
的药品(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第二类医
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自获得首次注册批
件起3年内,经审核或评审后按经核定的该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
给予奖励。每个产品每年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奖励不
超过 5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6(二)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注册批件的药品(中药、
化学药、生物制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
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并实现生产和销售。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生物医药制品产
业 化 项 目 )》( 登 录 盐 田 区 产 业 发 展 资 金 申 报 管 理 系 统 :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71.申报单位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注册批件的药品(中
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第
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2.申报单位取得首次注册批件产品的上年度销售收入(剔除关联
交易额)的相关销售合同、销售收入进账证明、开出的发票等证明材
料的复印件(列出材料清单)。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一)申报药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业
18化资助采用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二)申报具有高新技术含量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业化资助采
用评审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深圳市科技专家委
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19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0(五)盐田区资助药品及医疗器械委托生产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企业受委托成为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
指定生产企业的,按经核定的产品委托生产合同收入的2%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受委托成为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指
定生产企业的,按经核定的产品委托生产合同收入的2%给予奖励,同
一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取得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
生产资格。
(三)申报单位与委托许可持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21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药品及医疗器
械委托生产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取得药品制剂、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生产
资格的委托生产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申报单位取得委托生产合同收入的财务进账证明和开出发票
的复印件。
3.相关药品制剂或医疗器械的上市许可批件、生产许可批件的复
22印件(许可持有人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23十一、收费
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4(六)盐田区资助生物医药和健康类企业
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新成立或新迁入的以生产制造、研发、技术服务为主要
业务的生物医药和健康类企业,自成立或迁入起3年内,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对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新成立或新迁入的以生产制造、研发、技术服务为主
要业务的生物医药和健康类企业,自成立或迁入起3年内,年度主营
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对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给予2%、最高
500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 2019 年 9 月 6 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或新
迁入盐田区,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和健康
类企业,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研发、技术服务。
(二)申报单位在盐田区登记注册时间满 1 年。
(三)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关联交易额)达到
251000 万元以上。
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生物医药和健
康类企业落户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
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
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26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不收费。
27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28(七)盐田区资助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
企业落户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请内容
对盐田区新成立或新迁入的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自
成立或迁入起 3 年内,如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对
超出 5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20〕1 号;
(二)《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措施》,盐田区人民政府,深
盐府规〔2019〕8 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新成立或新迁入的医药医疗器械销售流通型企业,
自成立或迁入起 3 年内,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对
超出 5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 1%、最高 500 万元奖励。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自愿申报、审批机关审定、社会公示。
四、办理条件
申请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 2019 年 9 月 6 日以后在盐田区注册或新
迁入盐田区,并已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医疗器械销
售流通型企业。
(二)申报单位在盐田区登记注册时间满 1 年。
(三)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关联交易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
29五、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盐田区生命健康产业扶持项目申请书(资助医药医疗器械
销售流通型企业落户项目)》(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管理系统:
https://ytcyzj.yantian.org.cn 在线填写,待审核通过后从系统下
载并打印生成的纸质文件原件<需签字盖章>);
2.承诺书原件(下载受理通知附件中的“承诺书模板”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纸质材料
时,以此承诺书原件替换项目申请书中“填表声明与保证”页);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二)项目材料
1.申报单位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
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验
原件)。
30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
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
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 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
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六、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二)受理时间: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
00-18:00 时。
(三)联系方式:25169067、25229750。
(四)受理地点:盐田区行政中心 6 楼 618 室。
七、决定机关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
八、审批程序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向盐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请材料→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项目进行审核或组织评
审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对拟资助项目公示→按程序报批报备
→发布拨款通知。
九、审核方式
核准制。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对受理的项目,委托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
十、资金拨付程序
申报单位需在拨款通知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盐田区科技
创新局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
盖申报单位公章),未按期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申报单位自动放弃。
十一、收费
31不收费。
十二、后续管理
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区科技创新局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如发现申报单位违反协议或政府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区科技创新局根
据情况采取追偿其违规获得的扶持资金、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拨付资
金、追究其法律责任等措施,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系统,不接受
其后续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助申请。
十三、不予受理及资助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
(一)申请资助时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
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执行完毕或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信息的;
(二)申请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机构、单位存在被处以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三)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在盐田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
事故的;
(四)申请资助时个人存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区政府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说明:
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
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盐田区科技创新局严格
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
人假借区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
即向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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