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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年07月11日

关于开展2022年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盐田区总工会发布时间:2022-07-09


各街道总工会、中英街管理局工会,区属各工(联)会:

根据《深圳市总工会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建设先行示范工会工作规划(2021-2025年)》、《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办法》(粤工发〔2021〕33号)、《深圳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和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广泛开展区级和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为载体,围绕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科研中的重点难点,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的业务专长、技术优势和“传帮带”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比武、业务交流、高师带徒等活动,提高职工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在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中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盐田区创建不少于20个区级和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附件1)。

二、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命名

(一)创建名额

创建10个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二)创建要求

1.有创新团队。有1名以上(含1名)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工匠人才领衔,团队有3名以上(含3名)成员,其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

2.运作规范。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及用于创新活动的经费。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有清晰完整的运作台账,重大事项有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有创新成果。工作室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持续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每年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少于5项,且至少有1项创新成果得到区级以上或行业内有关方面的认可或认定。
4.发挥“传帮带”作用。领衔人能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每年公开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培养青年业务骨干不少于2名。

从今年起,须从已命名的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中进行择优推荐申报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三)创建命名程序

1.申报。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由劳模或工匠人才所在单位工会对照创建要求提出创建申请,报上级工会审议。

2.初审。上级工会对照创建要求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经考核验收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总工会。

3.复审。区总工会对申报的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实地走访和评审,并根据规定流程审核验收通过后报市总工会备案。

4.命名授牌。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统一以“领衔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方式命名。区总工会对审核验收通过的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进行命名授牌。

(四)经费支持

被命名为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区总工会将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创建补贴。所在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命名的创新工作室配套经费支持。奖励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工作无关的项目。

(五)申报时间

请各基层工会组织于2022年7月22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1)《盐田区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

(2)《盐田区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3);

(3)根据《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6)撰写相关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以内)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形成目录并装订成册);

(4)《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对象考核评分表》(附件7);

(5)根据《考核评分表》提供介绍创新工作室有关情况的PPT。

向所属上级工会进行申报,上级工会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区总工会8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粤政易:吴怡霖、蔡佳晗。

三、基层工会级创新工作室创建命名

(一)创建数量

创建不少于10个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二)创建要求

1.有劳模或工匠人才领衔。有1名以上(含1名)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工匠人才担任负责人。

2.有创新团队。团队有3名以上(含3名)成员,其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

3.有攻关项目。每年1个以上(含1个)在本单位、本系统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

4.有场地经费。有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以及用于创新活动的经费。

5.有制度台账。有相对完善的活动开展、学习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内部管理等制度和内容准确、详实的台账。

(三)命名和备案

基层工会级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工会根据创建要求提出申请,由所属上级工会审核验收后择优命名、授牌,同时报区总工会备案。

(四)经费支持

被命名为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区总工会将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创建补贴。奖励资金使用要公开透明,不得用于与工作室工作无关的项目。

(五)申报时间

请各基层工会于2022年8月2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1)《盐田区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4)(一式三份);

(2)《盐田区基层工会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5);

(3)根据《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附件6)撰写相关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以内)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形成目录并装订成册);

(4)《盐田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对象考核评分表》(附件7);

(5)根据《考核评分表》提供介绍创新工作室有关情况的PPT。

向所属上级工会进行申报,上级工会审核验收通过后,汇总填写《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信息备案表》(附件8),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区总工会备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粤政易:吴怡霖、蔡佳晗。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的上级工会组织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辖区、系统或行业实际情况,对基层单位工会开展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予以指导。督促各级工会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积极与基层单位达成共识,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创新工作和人才培养规划,并从场地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设备设施、活动时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立激励机制

各层级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实践活动,需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要多举措激励,使创新工作室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激发职工创新创优的“发动机”、企业降本增效的“百宝箱”、促进职工成长进步的“加油站”。各级工会在开展各类先进模范评选时,例如评选推荐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将分别向积极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的单位及优秀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倾斜;对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领衔人优先推荐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对于符合条件的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择优推荐为深圳市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择优推荐为广东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深圳市盐田区总工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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