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降低辖区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充分发挥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提升盐田区企业融资环境,现公开征集《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附件1)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申请资格条件
(一)合作银行
申请资格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是依法设立的银行或其分支机构;
2.申请单位(除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外)在盐田区内设有营业机构或经营网点。
3.申请单位有开展《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条款合作的意向。
(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
申请资格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融资担保机构;
2.申请单位不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
3.申请单位有开展《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条款合作的意向。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请有开展《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相关扶持条款合作的意向,且符合征集对象及申请资格条件要求的申请单位,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合作申请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区行政中心4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tjr@yantian.gov.cn。
三、其他事项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工作局)将根据各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提交的《合作申请书》,报局相关决策会议研究确定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合作机构名单。如有在我区新设营业机构或经营网点的银行,后续可通过补申请提交《合作申请书》,届时将对新增的合作单位进行补充发布名单。
(二)合作期限方面,与《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有效期限一致,自2022年4月11日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合作涉及的上述政策相关条款提前修订或废止,则以实际有效期限为准。
(三)合作银行机构原则上以该机构的深圳盐田辖区支行为申请单位。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田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2.合作申请书
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