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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3年04月13日

关于开展宝安区2023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3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启动宝安区2023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科技桃花源和创新集聚区内的产业园区,按上年度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规模,给予运营主体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申报单位运营的园区应为经认定的科技桃花源,或创新集聚区内经备案的园区。

3.申报单位运营的园区上年度新引进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上年度将注册及经营地址迁入园区,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指园区企业在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2023年度园区运营奖励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注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27日(截至18:00),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28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根据材料目录叠放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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