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贯彻落实工作,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了《盐田区2023年一季度住宿业发展支持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盐田区2023年一季度住宿业团队业务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现开展相关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2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二、申报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申报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并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由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具体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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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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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政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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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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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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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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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住宿业发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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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第2条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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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产业科
0755-2522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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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行政中心大楼5楼5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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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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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住宿业团队业务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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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2023年迎新春促消费稳增长支持措施》第2条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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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流程。1.申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备齐材料,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资助申请;2.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3.编制项目资助计划;4.项目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5日;5.按照规范审批流程对项目资助计划进行审定;6.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本资金主管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与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资助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