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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
2023年06月09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助力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行业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2021〕27号)、《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深改委〔2022〕4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全市征集气候投融资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气候投融资项目包括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废弃物和废水、生态系统增汇、低碳技术和服务等七大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深圳市内注册,或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深圳市内。

(二)申报项目应属于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支持的七大重点行业和领域。行业分类见附件1《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估表》。

(三)申报项目需具有一定温室气体减排效益或适应气候变化效益。

三、申报方式

(一)采取网上注册填报方式,注册网址长期开放,实施常态化受理,企业访问以下网址注册并按提示填报,(https://ep.meeb.sz.gov.cn/qhtrzsq/login),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填报内容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温室气体减排、融资需求等信息以及环评文件等资料,样表见附件2《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申请表》。

四、相关事项

(一)企业申报后,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技术机构和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后确定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名单。

(二)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将对入库项目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温室气体核证自愿减排量开发培训、碳减排支持工具信贷辅导、境内外宣传,并依据市政府《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在入库项目融资补贴方面予以支持。

附件:1.《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评估表》

           2.《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申请表》

                  3.《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755-23918507;0755-2391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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