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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7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6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 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老旧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提升。每个街道每年选取至少 1个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试点项目,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奖励。整治提升后,将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纳税、纳统的企业。申报主体非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授权申报书。

(二)改造园区建筑面积达 3 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单位建筑面积年度产值达到每平方米 2 万元以上。

(三)试点项目经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并经所在街道验收合格。

(四)园区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并在区住建部门完成租赁备案。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支持工业园区开展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6日一7月14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16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七、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7848862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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