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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8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档给予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企业在宝安区设立的工业技术中心在2021-2022年被首次认定为:(1)国家“工业设计中心”;(2)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3)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首次获评国家、省、市“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3年6月27日一7月3日(5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4日一7月17日(10个工作日,按发布时间顺延)。

五、注意事项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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