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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8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7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号,以下简称《措施》)、《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1]214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现拟按程序开展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首次入驻本区域高端写字楼宇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价格50%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80元,累计补贴最多三年。其中,金融总部企业年度租金补贴最高1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租金补贴最高500万元。‘四上’企业首次入驻本区域高端写字楼宇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实现年度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的,按实际租金价格20%的标准予以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补贴32元,最高200万元,累计补贴最多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符合《措施》第二点标准之一的企业或上年度实现产值(营业收入)正增长“四上”企业(本条不含金融企业以及2021年1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新迁入宝安区的其他企业)。

(三)入驻符合《操作规程》第一条高端写字楼宇认定条件。

(四)入驻企业租赁合同需在各街道进行备案。自《操作规程》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备案。《操作规程》印发之日后,新签订的租赁合同,需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备案。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区内企业入驻租金补贴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7月14日一8月2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7月16日一8月4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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