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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宝安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1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宝安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高新区营造优秀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高新区营造优秀创新创业环境,支撑培育具有卓越竞争力和影响力的“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集群。鼓励投资机构对深圳高新区内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等业务。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一)支持强度: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和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相关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具体如下:

1.投资机构

对2022年度投资深圳高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单个投资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每家投资机构每年累计最高可获得不超过5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2.被投企业

对2022年度获得投资机构实际投资的高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按照实际到位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最高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不超过10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级财政应给予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0.5:1的配套支持。

(二)支持方式:事后补助。本批次市级财政资金纳入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申报条件

(一)投资机构

1.投资机构为在深圳高新区(宝安园区)内依法注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位居2022年度清科排名总榜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清科排名总榜单具体要求见附件),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

2.投资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度。

3.被投企业为投资机构所在区的高新区内依法注册,属于2022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纳统范围内的科技企业。

4.被投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员工人数不超过500人;2022年度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5.被投企业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6.投资机构与被投企业均未列入我市科技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均不存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二)被投企业

1.被投企业为在深圳高新区(宝安园区)内依法注册,属于2022年度科技部火炬中心纳统范围内的科技企业。

2.投资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度。

3.被投企业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员工人数不超过500人;2022年度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4.被投企业符合“20+8”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5.被投企业未列入我市科技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6.投资机构为国内依法注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位居2022年度清科排名总榜单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清科排名总榜单具体要求见附件),包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等。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6日(截至18:00)

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8月7日(截至18:00,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2.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三楼新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

4.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

5.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

6.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

7.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

8.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

9.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

10.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行政服务大厅

1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办公大楼一楼

区政务服务大厅及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申请指南.docx

2.附件2: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纸质材料核查标准.wps

3.附件3:深圳国家高新区片区名称及四至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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