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项目资助在线南山区南山区科技局內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4日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科技资源共享”的工作部署,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取得重大突破,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支撑产学研融合创新生态构建,形成先行示范效应,根据《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以下简称“区科创局”)决定开展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工作,本年度拟认定不超过2家机构为2023年度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参照《办法》要求,对申报材料完成审核后,推荐不超过1家科技创新平台参与示范机构认定。按照《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填写附件2中的申请书,工作总结可参照附件3提供的提纲进行梳理。相关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于12月11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的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lake@szns.gov.cn),如有需要经通知后邮寄纸质材料。

二、评审和认定

区科创局按照《办法》要求,对各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和基本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专家评审形式为答辩评审。按照评分结果,择优拟定示范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授予通过认定的机构“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称号,有效期为3年。

三、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26542821。资料邮寄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南山区委1120办公室。

【如有政府补贴、专利等相关问题咨询,可联系  雨辰科技 严先生:18126421391(微信同号)】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

1.科研仪器共享示范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2.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科研仪器共享示范单位认定申请书.docx

3.XX机构仪器共享工作总结.docx

公告点击排行
文章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