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项目资助在线光明区光明区工信局內容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的通知
2022年07月22日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服务业企业在我区快速发展,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至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18:00(注:网上申报在非工作日也可进行。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二)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至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18:00(注:仅工作日受理)。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填报材料:请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218.17.84.7:8191。请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填报完成后耐心等待预审通过,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企业;若审核未通过,请按照意见及时修改。

(二)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企业服务门户,从平台导出带水印的《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四、受理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0755-88211643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480850536

(二)项目申报咨询QQ群:589080280(进群请注明申报项目及公司名称)

(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

 

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申请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

(二)《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

二、支持对象、方向、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为从事科技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二)支持方向和方式:支持营收增长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此项目采用直接奖励方式。

(三)支持标准: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单家企业原则上仅申请一次,对于达到不同档次资助条件的企业,第二、三次申请则按差额部分予以资助。

三、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且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六)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七)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四、申请材料

(一)《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申请表》(附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四)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

五、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725日至81218点整(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815日至81918:00(工作日)(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3.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1643

4.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3480850536

(三)网上申报平台: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址:http://218.17.84.7:8191/。

(四)书面材料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园路公共服务平台4楼442室。

六、决定机关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办理流程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单位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资助计划——社会公示——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八、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单位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九、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资助。

十、收费

无。

十一、年审或年检

无。

十二、注意事项

(一)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即各类税费留成在光明区部分)。

(二)杜绝中介,一经发现,拒绝受理。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项目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附表: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申请表


 

申请年度

(自动生成)

受理编号

(自动生成)

(以上各项由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填写)

 

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企业

营收支持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请资助金额:

(必填)

(万元)

单位名称:

(必填)

(盖章)

单位地址:

(必填)

法定代表人:

(必填,手动签字)

移动电话:

(必填)

项目负责人: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项目联系人: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填报时间

(必填自动生成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制

二二年
填表声明与保证

 

本单位在填写本申请书之前,已经完全了解相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并保证遵守其中的全部内容,并自愿做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一)本申请资料仅为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资助的目的而提交,本单位清楚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提供至专家评审环节,并且不予要求退还,本单位已对所有申请资料自行备份留底。

(二)本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单位同意,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权采取任何合法方式核实申请材料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提供或者对表格填写不完全,申请书将自动作废,本次申请无效,同时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因虚假填写或不完整填写行为而导致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本单位产生任何纠纷或者损失的,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单位清楚并同意,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因审查该项目而使用申请书中提供的全部信息,无需另行征得本单位的同意。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后,仍有部分或全部信息在审查过程中泄露的,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由此导致的后果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四)年度累计获得资金资助额度10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自获得政府资金支持之日起,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得搬离光明区、不得改变在光明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申报条件无登记地、纳税地、统计地要求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本申请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1

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纸质文件原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未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完整版信用报告)

5

 

 

6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印章;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胶装成册,提交至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金融科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必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

单位地址

(必填)

单位成立时间

(必填)

基本账户开户行

(必填)

开户账号

(必填)

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

(必填)

从业人员总数

(必填)

项目负责人姓名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项目联系人姓名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身份证号

(必填)

办公座机

(必填)

财务负责人情况

姓名

(必填)

移动电话

(必填)

身份证号

(必填)

办公座机

(必填)

 


二、单位近三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年份

指标

2019年度

□审计  □未审计

2020年度

□审计  □未审计

2021

□审计  □未审计

营业收入

(必填)

(必填)

(必填)

纳税总额

(必填)

(必填)

(必填)

其中

企业所得税

(必填)

(必填)

(必填)

增值税

(必填)

(必填)

(必填)

营业税

(必填)

(必填)

(必填)

个人所得税

(必填)

(必填)

(必填)

其他税

(必填)

(必填)

(必填)

 


三、申请光明区服务业企业营收支持项目资助金额

申请资助金额

大写:(必填)XXX万元金额取整保留至万位,只舍不入

小写:XXX元(必填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保持一致

 

 

 

项目经办人:(必填,手动签字)        法人代表:(必填,手动签字)

 

 

 

单位名称:(必填加盖公章

 

 

年    月    日(必填)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公告点击排行
文章点击排行